在人類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用過的水,絕大部分排入污水管道,但這并不說明污水量就等于給水量,因為有時用過的水并沒有排入污水管道,如消防、沖洗街道水排入了雨水管道或蒸發掉,再加上污水管道的滲漏等造成了污水量小于給水量,一般城市的污水量約為給水量的80%~90%,另外在某些情況下,實際排入污水管道的污水量也可能大于給水量,如地下水經管道接口處滲入,雨水經檢查井u流入以及工廠或其他用戶沒有分散的給水設備,這些用戶的給水量可能未包括在城市集中給水量之內等等,這時就可能出現污水量大于給水量。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準。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準,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筑物較簡單、經濟,用于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于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后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