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房子簽完合同就反悔,借口都是家里誰誰不肯賣了,因此,簽合同時,要將房屋產權所有人都簽進去,或者讓賣方提供家庭成員同意委托出售的文件,同時,要避免購買有產權**的房產,特別是有沒有存在抵押的情況,這點需要在簽購房合同之前就要先確認好,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若是購買的二手房,那一般在交易后5個月內辦理下來,由于新樓盤的供應量較低,不少購房者主攻方向轉到了二手房市場,那么二手房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時候,是需要房屋產權歸屬的所有人一致確認的,不要出現有家庭成員不愿意出售的問題,過戶——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辦理過戶手續,然后,中保方在買賣雙方對產房產確認無誤后,將房款給付賣方,賣方也必須將房屋騰空,將鑰匙交與買方,三方進行中保結算。
購房者很多時候直接咨詢中介這是沒有用的,社會上也出現過不少的類似問題,中介欺騙購房者,將抵押的房屋進行出售,對購房者造成損失,大家都知道,不管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是需要交稅的,買新房相對來說稅種要少一些,而二手房的稅種則要多一些,但是這樣并不代表二手房的稅費就比新房稅費低,(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需要交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需要交房屋產權登記費: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