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自2014年提出“編纂民法典”的目標以來,立法機關首次以連續條文編號的形式,公布民法典草案。該草案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七編。
根據草案第1260條的規定,民法典審議通過后,現行的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侵權責任法,包括通過才兩年多的民法總則都將被廢止。
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共計1260條,其中合同法有重大修訂。“建設工程合同”部分,也有多項調整。

一、建設工程合同修訂提要及全文
2.1、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