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管理層的責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要求編制《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實物證據、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證言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據,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是貴公司管理層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核工作的基礎上對貴公司管理層編制的《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發表審核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審核工作,以對《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我們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對貴公司管理層編制的《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審慎調查,實施了包括檢查有關資料與文件、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審核程序,在此基礎上依據所取得的資料做出職業判斷。我們相信,我們的審核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2020 年 10 月 9 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412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已獲得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總數量為 31,226,336 股,發行價格為 52.84 元/股。2020年11月30日,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20]第ZI10670號《驗資報告》驗證,截至2020年11月27日,主承銷商累計收到新易盛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認購資金總額(含獲配投資者認購保證金)為人民幣1,649,999,594.24 元。
2020年11月27日,主承銷商已將上述認股款項扣除承銷費后的余額劃轉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2020年12月1日,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20]第ZI10672號《驗資報告》驗證,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649,999,594.24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18,237,001.77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631,762,592.47 元,其中新增股本為31,226,336.00 元,資本公積人民幣1,600,536,256.47元。公司將依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募集資金設立專用賬戶進行管理,專款專用。
注: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據項目需要以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等方式自籌資金進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對先期投入予以置換。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小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資金缺口由公司通過自籌方式解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司《成都新易盛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有關說明,本公司決定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資金,資金明細如下:
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注冊會計師出具審核報告及獨立董事、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