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為止,仍舊有很多考生糾結自己能不能參加考試。面對司法部發的公告中的報名條件總是不能夠精準的分析,不知道自己究竟適合老人老辦法還是新人新辦法,今天小編為大家分析分析2020年法考的報名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2、是針對法律職業崗位,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需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已經在行政機關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工作且勝任現職務的人員,沒有從業資格方面的要求,即《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則體現為“老人老辦法”。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已經持有本科畢業證(只看畢業證,不看學位證),無論什么專業,不管是剛拿的還是多少年前拿的,也不管是不是自考,總之無論任何情況,只要你現在手里拿著個本科畢業證,今后的法考都可以放心參加。
2、“從事法律工作”是指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戒毒管理),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制工作中的業務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