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城市照明是功能性照明和景觀照明的結合。功能性照明是滿足人們生活、活動所需的照明條件;景觀照明是基于經濟、社會發展而對深層美的追求和探索。如廣場景觀燈飾、建筑立面照明等,其主要目標是滿足人們的審美需要,改善城市整體形象。
城市照明規劃主要包括功能照明規劃和景觀照明規劃,兩者在規劃的重點和要求上存在差異。城市照明以功能性照明為基礎,景觀照明規劃的任務就是引導城市景觀照明建設,完成城市景觀照明總體結構的構建,從而提升城市景觀照明質量,美化城市。
亮化景觀工程_照明規劃的作用,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對城市的性質、發展定位、地域文化、尺度與空間形態等進行綜合研究,根據城市自然與人文景觀的分布特點,統籌安排城市照明的藝術風格與照明水平,處理好未來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引導城市照明建設與發展和諧有序,為城市照明建設提供法律依據。
由于城市照明規劃涉及到城市建設的許多方面,所以城市照明規劃必須遵循總體規劃的原則,根據城市不同區域的景觀特點、光環境表現要素和人的視覺特性,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提出了城市照明規劃的框架控制體系,以控制好光與色,合理布局,有效控制和指導城市照明建設。